本报北京1月19日电(记者 邓海云) 由国家经贸委和日本通产省联合举办的“中日经济改革与经济法制建设研讨会”今天在北京召开。据与会中方有关人士介绍,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我国将对现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补充完善,同时将加快一些重要经济法律法规的出台步伐。
为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主体方面的法律法规,将抓紧修改公司法和国有企业财产监督条例,抓紧起草企业兼并、关闭、清算条例,制定商事登记法,修改破产法等。为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将抓紧制定反垄断法、期货交易法、商业秘密保护法等。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宏观经济调控,将抓紧制定外汇管理法、信贷法、国有资产法、投资基金法等。与此同时,将抓紧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税收的法律,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立法,抓紧起草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到2010年,将会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中国国情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据悉,目前国家经贸委政策法规司接受全国人大财经委和国务院法制办的委托,正在牵头研究修改公司法,起草企业兼并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反垄断法。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将极大地推进经济法制建设,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来自中日双方政府部门、科研教学机构和企业界的100多位代表和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研讨会。与会人士就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法制建设中的若干重要问题,包括现代企业制度与公司法、企业合并中的法律问题、反垄断立法、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等主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研讨。